法院快讯
财产保全作为司法程序中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重要制度,在涉企纠纷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不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平衡债权人权益保护与企业正常经营需求,5月20日下午,江宁开发区法院联合江宁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综治局,共同召开涉企财产保全与执行工作座谈会。园区13家重点企业代表、江宁开发区法院、企服中心和综治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与会议。

座谈会上,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群对进一步优化涉企财产保全与执行工作进行深度介绍和解读,并指出财产保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善意文明、平衡利益的基本原则,江宁开发区法院也将不断探索优化财产保全工作的务实举措。

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岩岩围绕审判工作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全面梳理近年来江开开发区法院出台的系列司法举措,并介绍了商会调解中心、宜商司法驿站的运行情况和“立审执裁破一体化机制”落实情况。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腾云通报了法院自今年以来的财产保全基本情况,并对申请财产保全和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分别作出了提示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保全线索要明确、保全主体要适当、保全金额要合理;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则应注意及时与对方协商调解或者提出保全复议,置换保全则应注意金额相当和执行便利性。

会上讨论交流热烈,与会企业结合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畅所欲言,分享了对财产保全与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法官针对企业提出的疑问现场答疑解惑。通过悉心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也为法院进一步优化财产保全与执行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提供了有益参考。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协调联动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涉企财产保全与执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为企业提供公正、高效、可预期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