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案情回顾
殷某与唐某、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唐某应向殷某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逾期利息,丁某对唐某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唐某、丁某未履行,殷某遂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江宁开发区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唐某、丁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仅冻结唐某、丁某银行存款一万余元,已扣划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殷某,未发现唐某、丁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在2024年 3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跨市追踪
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唐某、丁某不仅玩起“人间蒸发”,还将财产在立案前转移。但执行法官始终紧盯不放,殷某提供丁某在苏州的线索后,承办法官当即带队跨市奔袭,直达目标地。
智勇交锋
面对突然现身的执行干警,丁某情绪激动,抗拒配合。“现依法对你拘传!若继续抗拒执行,将面临15日司法拘留!”承办人现场宣读拘传决定书,明确指出其转移财产行为已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并严正告知拒执罪的后果。法官的现场释法让丁某逐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当场筹集75万元交付申请人。

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为多年好友,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剩余金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该案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
这场“攻心为上”的执行行动既有雷霆手段,又显司法温度。法官郑重提醒:转移财产不是护身符,而是通往监狱的加速器!主动履行义务,才是避免“拒执罪”铁拳的唯一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