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况
管辖范围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日起依法履职,受理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禄口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类案件。
自2020年7月1日起,管辖发生在本辖区以及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内,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相应辖区内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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