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两批涉老年民工劳务纠纷案,一批经调解顺利结案,一批经强制执行老人顺利拿到劳务报酬。江宁开发区法院如何通过多渠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看本期案例。
江宁开发区法院将该批涉老年人的劳务合同纠纷引导进入诉前调解,案件由调解员徐玉珍承办。被告钟某对调解十分抗拒,表示因近几年投资失败,经济陷入困境,且苗圃是其与叶某合伙经营,劳务报酬不应由其独自承担。
徐玉珍约案外人叶某参与调解,说服叶某主动承担了百分之十的劳务费。经过多次现场调解和反复现场沟通,钟某最终承诺剩余劳务费在中秋节前一次性付清,各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调解结案后,徐玉珍始终放心不下。如何让老人们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呢?她认为必须做点什么。之后,她一直与钟某保持微信联系,关注他的动态。为督促钟某履行法律义务,徐玉珍定期向其推送本院执行百日攻坚的工作动态。终于,2021年9月30日中午12点,徐玉珍收到钟某的微信,钟某向其提供了支付劳务费的收条图片,以及老人们领取劳动报酬的现场视频。确认10名老人都拿到了应得的劳务费,徐玉珍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10月13日,江宁开发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批涉老年民工劳务费案件,现场为二十多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30余万元。
该批申请执行人平均年龄在65岁以上,且绝大多数不识字,有的甚至连自己名字都不会书写。鉴于此种情况,开发区法院立即开通执行立案“绿色通道”,专门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填写申请执行书等材料,并免费为他们复印身份证等材料,当天中午即完成所有申请执行人执行立案相关工作。
经过执行人员与全体申请执行人、刘某家属的多次沟通协调,当事人双方达成初步一致:对于执行款项不足1万元的案件,一次性全部付清;对于执行款项超过1万元的案件,先行支付1万元,剩余部分在2022年1月20日前付清,并且刘某亲属为债务提供担保责任。鉴于申请执行人均为老年人,大多数存在不会使用银行卡的情形,执行人员要求刘某家属支付执行款项时需现金支付。
10月13日,二十多名申请执行人和刘某家属一并来到法院,刘某家属准备了30多万元的现金。因刘某亲属携带的现金不足以一次性支付全部执行款项,部分申请执行人对此仍有疑虑。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解释下,需要分期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最终消除疑虑,按照上述方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在法院的精心组织下,案款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截至当天中午,全体申请执行人均拿到了相应的执行款项,该批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江宁开发区法院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