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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九九重阳 温暖金秋 | 江宁开发区法院多渠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日期:2021-10-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两批涉老年民工劳务纠纷案,一批经调解顺利结案,一批经强制执行老人顺利拿到劳务报酬。江宁开发区法院如何通过多渠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看本期案例。



  诉前巧解纷 温暖夕阳红
  2021年6月,10名老人来到了江宁开发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求助。这10位老人都在钟某的苗圃从事花木种植工作,然而自2016年以来,钟某已经累计欠付他们劳务报酬116110元。

  江宁开发区法院将该批涉老年人的劳务合同纠纷引导进入诉前调解,案件由调解员徐玉珍承办。被告钟某对调解十分抗拒,表示因近几年投资失败,经济陷入困境,且苗圃是其与叶某合伙经营,劳务报酬不应由其独自承担。



  调解的过程十分艰辛,钟某起初声称仅愿意支付一半劳务费,之后在调解过程中突然离场,再联系其已拒接电话。钟某离开后,10位老人十分失望和气愤,这些让调解员徐玉珍深受触动。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这群老年人却陷入了权利被严重侵害的境地。考虑到老人们不仅急需用钱,而且如果进入诉讼会给老人们带来不小的挑战和困难,徐玉珍并未放弃调解。

  徐玉珍约案外人叶某参与调解,说服叶某主动承担了百分之十的劳务费。经过多次现场调解和反复现场沟通,钟某最终承诺剩余劳务费在中秋节前一次性付清,各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调解结案后,徐玉珍始终放心不下。如何让老人们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呢?她认为必须做点什么。之后,她一直与钟某保持微信联系,关注他的动态。为督促钟某履行法律义务,徐玉珍定期向其推送本院执行百日攻坚的工作动态。终于,2021年9月30日中午12点,徐玉珍收到钟某的微信,钟某向其提供了支付劳务费的收条图片,以及老人们领取劳动报酬的现场视频。确认10名老人都拿到了应得的劳务费,徐玉珍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江宁开发区法院主动拓宽诉讼服务渠道,提供了包括文书口述代写、上门预约立案、办理业务专人陪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等服务举措,并分派业务水平高、耐心细致的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争取纠纷一次性解决于诉前,用高效便民的一站式服务温暖一片夕阳红。
  江宁开发区法院高效执结一批涉老年民工劳务费案件

  10月13日,江宁开发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批涉老年民工劳务费案件,现场为二十多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30余万元。



  武某等二十几名申请执行人均在被执行人刘某公司从事园林养护工作,因刘某未按期发放劳务费而诉至法院。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后,刘某共需对该批劳动者支付劳务费合计50余万元。因刘某未按期履行,武某等人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到法院申请执行。

  该批申请执行人平均年龄在65岁以上,且绝大多数不识字,有的甚至连自己名字都不会书写。鉴于此种情况,开发区法院立即开通执行立案“绿色通道”,专门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填写申请执行书等材料,并免费为他们复印身份证等材料,当天中午即完成所有申请执行人执行立案相关工作。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多次催促,刘某仍未主动履行。针对该情况,江宁开发区法院积极作为,迅速开展执行行动。9月22日晚,开发区法院执行人员到达刘某住处,刘某不在家中,执行人员依法将传票送达其同住成年亲属,要求刘某于次日到法院接受调查。9月23日,刘某依传票到院后,仍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开发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搜查并扣押其手表一块、戒指一枚。执行人员责令其必须立即筹措案款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之后,刘某仍未按照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开发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司法拘留15日。

  经过执行人员与全体申请执行人、刘某家属的多次沟通协调,当事人双方达成初步一致:对于执行款项不足1万元的案件,一次性全部付清;对于执行款项超过1万元的案件,先行支付1万元,剩余部分在2022年1月20日前付清,并且刘某亲属为债务提供担保责任。鉴于申请执行人均为老年人,大多数存在不会使用银行卡的情形,执行人员要求刘某家属支付执行款项时需现金支付。



  10月13日,二十多名申请执行人和刘某家属一并来到法院,刘某家属准备了30多万元的现金。因刘某亲属携带的现金不足以一次性支付全部执行款项,部分申请执行人对此仍有疑虑。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解释下,需要分期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最终消除疑虑,按照上述方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在法院的精心组织下,案款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截至当天中午,全体申请执行人均拿到了相应的执行款项,该批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江宁开发区法院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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