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前言
为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江宁开发区法院创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将在编法官助理充实到一线诉前调解团队中,同时采用“门诊式集约化”开庭模式,让诉前调解团队和后端办案团队形成最大合力,有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下面,我们来听听法官助理的感受吧~
吕欣
今年1月,我从执行局调到立案庭的立案登记岗。8月,我加入速裁团队工作。对我而言,变的是工作内容、成长环境,不变的仍是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初心。面对新的岗位,对我来说是一项挑战,速裁审理和执行工作是完全不同的模式,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从开庭排期、组织质证、庭前调解、法律文书的撰写……这些都需要我加强学习,熟悉并掌握这些技能,一步一个脚印前进。
忐忑——民事纠纷初接触
刚刚来到速裁团队时,因为从未参与过民事案件的审理,对于如何梳理案情、固定当事人权利请求,以及推进诉讼程序都缺乏足够的认知;而法学方法的使用、法律解释的选择这些悬在空中的知识,如何与审判结合,让我深感忐忑。
在工作中,幸好有领导的关心帮助,以及王婷法官认真负责带教,尤其是每周两次的“丰翼”专题培训,让我从固定原告权利请求,到明确被告抗辩,再到整理案件争议点……一点点问、一点点学、一点点实践,逐步适应了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节奏,可以更加熟练地协助法官完成各项工作。当然,偶尔还会因为案件的疑难复杂而感到不知所措。比如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虽同意离婚,但需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种类多、金额大、分割难度高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让我感到十分棘手。王婷法官在得知上述情况后,带着我跟原、被告就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金额一一梳理,并就梳理情况跟双方当事人一一释明,最后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随着一个个案件的顺利审结,我对婚姻家事审判工作有了越来越清晰的理解。
转变——化解纠纷需技巧
过去在执行局工作时,讲究一案一策,个性化处理,但速裁案件数量多、争议小,集约办案通过“合并同类项 提取公因式”将碎片化的送达和开庭集中处理,从而缩短审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符合速裁实际。
我在速裁团队参与审理的案件多是房屋租赁合同类纠纷。针对此类诉讼请求同质化、诉讼标的不大的案件,我遵循集约办案理念,开展诉前调大排期探索。诉前调大排期是指:案件初筛后,在诉前调阶段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调查,再根据质证、调查情况进一步筛选,对于事实基本清楚、法律适用争议不大的案件,可由法官助理、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转立诉讼案件。
为筛查适合批量处理的案件,我形成了如下工作思路:一、结合诉前调解反馈表和案件案由,初步判断被告能否送达,是否纳入诉前调大排期;二、与调解员老师对接案件情况;三、与书记员对接案件送达情况。确定好案件后,我在一天中选择了15件案件开展诉前调大排期。最终,调撤10件,质证1件,未到庭4件,成效显著。
实践下来,给我的感受就是,遵循“集约办案”理念,合理运用诉前调大排期,一方面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化解简易案件,筛选复杂案件,进一步提高繁简分流精准度,提升解纷效率,另一方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效果挺好。
正是在这一起起案件的处理和学习过程中,我的调解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协助办理的案件,越来越多地得到了更妥善的处理,也收获了来自当事人的真诚谢意。
成效——案结事了促共治
从执行到审判的转变中,我对纠纷的解决有了更多思考。过去在执行局工作时,我往往更关注生效法律文书的主文部分,以了解执行具体内容为主,对于整个纠纷产生的过程缺少全面的关注。参与审判工作,让我进一步了解到纠纷的全部过程后,我开始思考,其实很多执行中的困难并不源自于执行,很多时候,被执行人并不是没有钱,也不是走投无路,只是他们在拿到判决书后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觉得能躲就躲,存在侥幸心理。
我不断地提醒自己,在审理案件中,多一层执行的视角。在每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多一些关于执行的释法环节,并从执行角度考虑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更加明晰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各项细节,要对每一份文书认真核对,避免给后续执行工作留下隐患。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要对交付房屋的现实状态以及占有状态予以查明,要对交付房屋的物权予以查明。比如在探视权纠纷中,确定子女探视权的,一定要明确探视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交接方法等,同时应对双方协商无果的后续处理予以明确。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可以没有激情澎湃的豪言壮语,但要有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可以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忱与真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践行职业使命,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