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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 法治跟班实训学员“交作业”啦~
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法治跟班实训学员利用实训期间学到了调解技能成功调解一起案例,一起来看看禄口街道秦村社区网格员周旭光从社区交来的“作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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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光在法院学习调解中


  12月03日,接禄口派出所通报,辖区范围内出现一则异常报警信息,报警人徐某从11月中旬开始,共报警多达13次,报警内容为自己被诈骗1000元,希望要回自己的钱款,但对诈骗过程叙述较为混乱,且无法提供支付转账凭证,故不能有效立案,希望社区能对其进行关注了解。

  当日,秦村社区网格员周旭光上门对报警人徐某走访了解,徐某称,自己于11月初在小区闲逛时,认识了外地来宁女子李某,因自己人到中年一直单身未娶,遂希望李某帮自己介绍对象,且向李某支付婚介费1000元。几日后,李某带着另一名离异女子张某来与徐某见面相亲,因对方对自己印象不好,故拒绝交往请求。徐某认为,既然相亲未成,那介绍人李某应该退回自己婚介费。但之后的时间里,李某一直不接其电话,也拒绝沟通,自己无奈之下只好不断的报警求助。

  根据徐某提供的手机号码,周旭光与李某取得联系,并向其了解其中缘由。李某称,自己于今年十月来宁打工。前不久在小区内散步时被徐某搭讪,徐某谎称自己是退休干部,生活条件优越,但一直单身未娶,想与其发展恋爱关系。因徐某的外貌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故当场拒绝了徐某的要求。但想到自己有个离异的朋友张某,独自生活比较辛苦,出于热心遂向徐某表示可以为其介绍对象认识,但明确表示不能保证一定成功,且并未收取过婚介费。双方见面后,因发现徐某多处关于自己的介绍是说谎,且生活较为邋遢,张某拒绝与徐某交往。随后,徐某开始不断对李某进行骚扰。


周旭光在调解徐某与李某婚介经济纠纷中.jpg

▲周旭光在调解徐某与李某婚介经济纠纷中


  周旭光在综合两人的叙述后发现,矛盾的纠纷点在于是否存在这1000元的婚介费?徐某坚称向李某支付了1000元婚介费,但无法提供转账支付证明,也无第三者证明。李某矢口否认收取过徐某的婚介费。双发在调解室内激烈争吵,各执一词。

  回想起在江宁开发区法院跟班实训时,指导老师王元成说过的话,调解矛盾纠纷时,有时候调解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情绪是第一步。周旭光决定对二人分开谈话,分别做思想工作。

  第二步,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制定合理调解方案。“对于徐某是否支付1000元婚介费,徐某没有转账记录,这个事实难以认定。我想起法院跟班实训时王老师说,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不同于法庭判决,有时不一定要分出个谁对谁错,能够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调解出让双方都愿意接受的结果,消除矛盾,就是真正解决问题。”


周旭光对纠纷当事人分开谈话,稳定当事人情绪.png

▲周旭光对纠纷当事人分开谈话,稳定当事人情绪


  最终,考虑到徐某的实际生活状况,每月仅靠残疾补助为生,且心理素质较为脆弱,在周旭光的调解下,李某现场支付给徐某200元,作为自己对其生活的捐助与慰问。徐某也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同意不再追究。双方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江宁开发区法院第一期跟班实训结束后,学员们回到工作岗位,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运用于基层社区工作中,为群众解难题、解心结,是跟班实训成果的展示和协同调解的延伸。江宁开发区法院建立解纷即时指导机制,法官和专家调解员两名导师与学员随时联系,指导解纷,线上司法确认,共同化解群体性纠纷,形成“法院+社区双向联系制度”,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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