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如今,每一个身临刘家峡水库的人都会发现,黄河之水清澈碧蓝,水中难见泥沙。这一切都源于刘家峡水电厂洮河口排沙洞工程的建成投运,而这个甘肃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工程背后则离不开中国水电某局的施工建设和南某集团的设备供应。如今,这两位曾经的合作伙伴,却因为当年的项目对簿公堂,这是怎么回事呢?
15年前的合同引发纠纷
2008年1月,中国水电某局第五施工分局刘家峡洮河口排沙洞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水电某局第五分局)与南某集团大坝工程监测分公司(以下简称南某大坝分公司)就刘家峡水电站洮河口排沙洞项目的仪器购置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南某大坝分公司向水电某局第五分局供应岩石变位计、渗压计、水工观测电缆等17种仪器共计56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南某大坝分公司按约供应了上述仪器并通过验收。
2022年8月,南某集团以水电某局仅支付17万元预付款,尚欠39万余元未付为由,向江宁开发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15年后“物是人非”
主审法官夏志阳接手这起案件时发现,当年签订合同的南某大坝分公司已于2010年注销,水电某局第五分局也经过重组由水电某局成都分公司承继。由于当年洮河口项目并未在成都分公司挂账,且双方的经办人员多次变更,所以导致两家公司长期未能解决这个项目的欠款问题。
庭前会议中,水电某局提出,合同履行期限早已届满,诉讼时效也已过,而南某集团则随后提出庭后将补充证据证明款项催要经过。庭前会议结束后,考虑到虽然这起案件的诉讼标的不大,案件证据也不多,但个案的审理结果关系到双方的深度合作空间,不能就案断案。承办法官决定延期开庭审理,给予双方更多的举证期限。
庭后开启“双方奔赴”
南某集团针对庭前会议中双方争议的诉讼时效问题,向法庭提交多名员工的证人作证申请,以证明催要货款的持续性。与此同时,基于两家公司对于事实求证的严密和对于合作伙伴关系的高度重视,主审法官也与双方沟通,希望双方站在长期合作的角度共同解决问题。在主审法官的建议下,水电某局及成都分公司也并没有一味依据诉讼时效的抗辩就放弃对当年货款支付事项的查证,而是联合法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对当年的资料反复查找。最终,水电某局及成都分公司在2023年2月1日与南某集团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认尚欠南某集团货款39万余元未付,并承诺尽快付清。
合作的春天如期而至
2月7日,主审法官夏志阳收到了南某集团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抽丝剥茧调纠纷,秉公执法纾企困”。南某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之间的合作就好比黄河水,需要及时排沙清水,虽然本案标的看似金额不大,但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诉讼纠纷一直是双方合作的一道栅栏,这次矛盾的化解对于两家企业继续深化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水电某局的法务则表示,南某集团与水电某局在光伏发电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已有多年,这次矛盾的化解,为双方今后更加高效深度的合作扫清障碍,也更期待双方今后为流域生态建设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