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法院快讯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江宁开发区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再亮剑
日期:2022-1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2月10日凌晨,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执行完毕1件。


图片1.png


  还钱时“朋友”玩起了“拖”字诀  法院罚款!

  姚某与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原是朋友关系,史某因周转需要向姚某借款15万,姚某欣然同意。到了还款日期后,史某却玩起了“拖”字诀,偿还了部分借款后便不再理会姚某的催要,姚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史某满口答应将剩余本金及利息6万元一次性履行,再加付1万元违约金。姚某心想史某这次总该说话算话了吧,没想到史某却再次食言。姚某不再等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调查史某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发现虽没有足以清偿姚某债权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但调查到史某名下登记有某名牌机动车一辆,执行干警综合研判史某具有履行能力。同时,姚某提供了史某下落,执行干警为防史某白天外出,在夜色下前往史某住处,成功查找到熟睡中的史某,并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向史某释明,若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名下名牌机动车进行查封、拍卖,也将对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进行评估,进一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为避免车辆被拍卖,史某开始积极筹措资金,最终在当天将执行款足额汇入法院账户。史某表示认识到“拖”字诀并不能使自己逃脱义务,反而让自己失去了信用,也感受到了羁押室铁窗的威严。考虑到其改正态度较好,能够在当日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完毕,法院酌情对其罚款3000元。


2.png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拘传!

  查某某与王某、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拒绝到院说明情况,执行干警多次沟通未果,此次集中执行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经调查,王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但抵押数额很高,目前王某收入较低,履行能力较差,其表示同意积极筹款。法院告知王某,如不积极履行,将依法拍卖其名下的房产,被执行人需要在期限内搬离房产并清空,如不搬离,法院将强制清空,对室内物品不负责保管。通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王某得知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其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清退房屋。


3.png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真抓实干,克服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措施力度,坚决打好年底执行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努力兑现胜诉人权益,切实推动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版权所有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ICP备19049954号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1020号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