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法律宣讲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关于民法典,你了解多少?让我们看看“小开fa典说”是怎么解读的吧。
案情简介
老李将房屋出租给小刘,约定租期一年。但小刘住了三个月就要退租,并从房子里搬了出去,将钥匙还给了老李。老李认为自己还没同意提前解约,小刘就算搬走了也不算数,坚持等到一年租期满了才去收房。那么,老李可以要求小刘支付搬走后的全部租金吗?
法官说法
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樊琴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本案中,在小刘明确表示不再租房,已经从房子里搬出去、交还钥匙且要求老李收房的情况下,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老李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收回房屋。小刘提前解约固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老李迟迟不收房的行为放任了房屋空置损失的扩大,应该自行承担扩大的租金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