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

为民办实事 | 江宁开发区法院召开2020年少年家事案件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裁判引领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3月30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召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少年家事案件办理情况和典型案例。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闫立海主任就2020年度少年家事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介绍。



  2020年全院新收少年家事类民事案件366件,结案353件,结收案比为96.45%。其中调解结案139件,撤诉结案75件,调撤率为60.62%。无12个月以上超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无发改案件。
  一、少年家事案件分布特点
  1、涉少普通民事案件所占比重小,但相对集中。收案36件,旧存2件,结案34件。涉少普通民事案件相对集中在合同类纠纷案件,共计31件,占涉少普通民事案件的81.59%。
  2、离婚案件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的主要类型,占到总收案的53.61%。
  3、涉少的婚姻家庭类案件涉及面广、类型多。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几乎涵盖所有涉少的民事案由,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抚养等,涉及面广,类型多样,且难以调解,矛盾尖锐,审理难度大。
  4、继承类案件数占比虽然较小,但审理难度较大。2020年共新收继承类案件23件。该类型案件涉及财产数额、类型均较多,矛盾尖锐。
  二、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方法
  1、繁简分流,程序效能不断释放。
  2、调裁分流,诉调对接有机衔接。
  3、积极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
  4、切实落实“平安家庭”创建和反家庭暴力工作。
  5、与社区网格联动,摸索推进家事调解服务零距离工作。
  6、立足审判职能,着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妥善审理涉少刑事案件。
  2、完善家事审判相关制度,提高家事案件审判工作质量。
  3、构筑家事调解工作新格局、拓展调解服务覆盖面 。
  4、规范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执行力度。
  5、打造江宁开发区法院“萤火虫”法治宣讲团,探索特色工作方法。
  典型案例
  原告李某诉被告张大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李某与张大某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子女张小某由张大某直接抚养。离婚后,张大某对张小某不闻不问,张小某实际由李某照顾、教育。审理中,张小某强烈表达希望爸爸多陪陪自己。江宁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某在获得子女抚养权后未实际履行抚养义务,严重损害了张小某的利益且张小某一惯由李某抚养、照顾,为此,法院结合张大某以往生活状况和习惯,判决张小某变更为由李某直接抚养。对于张小某殷切渴望父爱的请求,本案判决进一步明确,张大某在不影响子女张小某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可随时探视张小某。
  对话法官

  “身教胜于言教。”父母对子女的言传身教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能否切实履行抚养责任关系到孩子的一生。本案基于未成年子女以往生活状况、由李某实际抚养的惯例而依法判决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合法亦合情,体现了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司法原则,更是对怠于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结合。

  2021年,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全力以赴提升审判质效,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再攀新高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版权所有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 : 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9049954号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1020号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