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集锦
近日,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新经济时代下房地产政策与法律调控新对策学术研讨会在江苏无锡举行。
江宁开发区法院冯晓华、程睿哲撰写的《房屋渗水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程睿哲就该论文内容做主题分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新经济时代下,房地产行业逐渐回归到服务民生、满足消费需求的正常轨道。《房屋渗水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归纳了房屋渗水案件存在四大难点:渗水部位及原因认定难、责任主体确定难、损失金额认定难、矛盾化解难,并针对性总结出审理思路、裁判要点,以期为司法机关、基层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化解此类矛盾提供一份“实务指南”。
房屋渗水案件的裁判要点有哪些?
1. 查明渗、溢水原因
查明渗水原因主要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场勘察后凭生活经验,结合相关证据予以认定;另一种是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一般情形下,在对现场察看并结合相关证据不能认定的复杂情形下,才采用鉴定方式确定。
2.确定责任主体
查明实质渗水部位、锁定渗水原因后,即可适用法律规范确定责任主体。个别情况下,责任主体即为受损方自身,比如业主未及时更换专有部分老化破损的水管。除此之外,可能的责任主体需分类讨论。
3.确定法律关系,审查请求权基础
渗水案件涉及主体可能包含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相邻不动产权人(上下相邻及左右相邻)、水务公司、装修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同主体间利益冲突产生的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原告在渗水原因不明情形下诉至法院时,一般会根据自已掌握的信息和认知,选择一个或两个被告。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需要经过审理查明渗水原因后,才能真正确定。
4.确定维修方案及损失
明确责任主体后,应当根据原告诉请确定维修方案或损失金额。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若原被告双方对进行维修达成一致,法院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维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