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罪犯熊江兰,女,1985年6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江西省高安市,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9月8日本院作出(2025)苏0191刑初327号刑事判决,以容留卖淫罪判处罪犯熊江兰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二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2026年1月25日罪犯熊江兰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于同年4月23日作出决定如下:准予罪犯熊江兰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自决定送达罪犯之日起至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之日止。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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