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4959号
陈银祥:
本院受理原告张匡进诉你方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诉0191民初49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胡腾云
联系方式:025-58998180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5349号
金巧:
本院受理渠倩倩与金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王诗桐
联系电话:025-58998265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5641号
邱阳:
本院受理王尹与邱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王诗桐
联系电话:025-58998265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5825号
陈利军: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钟诗蔚
联系电话:025-58998232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5875号
朱春美:
本院受理原告姜付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曹钟允
联系电话:58998226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编: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5950号
南京市江宁区天籁之音娱乐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你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履行义务告知书、转普裁定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胡腾云
联系方式:025-5899818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6566号
慧翔顺(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钟诗蔚
联系电话:025-58998232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6913号
南京旭睿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江苏绿源海绵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钟诗蔚
联系电话:025-58998232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6028号
韩俊:
本院受理原告王纯龙与被告韩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履行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逯婷婷
联系电话:025-5899827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91民初6100号
张洪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旭娟与被告张洪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履行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逯婷婷
联系电话:025-5899827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