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6835号
南京通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邸芳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91民初683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措施告知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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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