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2316号
南京铭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卢冬梅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191民初231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措施告知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樊琴亚
联系电话:025-5899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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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