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2095号
南京娇兰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范苏静诉你方、北京联优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91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措施告知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胡腾云
联系电话:025-58998167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