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2328号
江长亮、胡涛:
本院受理原告王吉与你方江长亮、胡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承办法官:胡腾云
联系电话:025-58998180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