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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专题

队伍教育整顿 | 江宁开发区法院带您了解“三个规定”(二)
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

  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

  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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