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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专题

队伍教育整顿 | 江宁开发区法院带您了解“三个规定”(一)
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请托说情、私下会见、授意纵容都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

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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