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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看企业百万债权的“商会解法”
日期:2026-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是实现债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对于许多深陷困境的中小企业而言,这道防线有时意味着“双输”——执行案件可能导致企业信誉受损、经营受困,甚至引发系列连锁反应。

如何在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下,将纸面上的债权转化为企业急需的“到账资金”?近日,江宁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成功化解的一起案件,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商会解法”。

付款纠纷引发“三重僵局”

海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线上课程制作的企业,与慧某公司长期合作,双方因慧某公司欠付课程制作费产生争议,海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慧某公司支付制作费170万余元以及违约金。慧某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双方的费用还未经结算、海某公司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海某公司亦有违约行为,双方陷入多项分歧。主审法官徐璐璐在审理该案后发现,慧某公司其实愿意在双方确定款项后付款,但症结点在于慧某公司的现金流有限,希望通过收回对外应收账款清偿海某公司。

此时,案件陷入“三重僵局”:对于海某公司来说,海某公司虽已申请对慧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但即使慧某公司的应收账款入账,海某公司依然要申请强制执行才能获得到账资金;对于慧某公司来说,慧某公司只能凭借应收账款清偿本案债务,但慧某公司明确表示不愿意进入强制执行;对于应付慧某公司款项的单位而言,其对于应付金额基本无异议,但只愿意支付至慧某公司账户,而不愿意直接支付至海某公司。

商会调解中心助力打破“信任孤岛”

徐璐璐法官在审理该案后,认为该案调解是最利于各方的解决路径,便将该案委托至江宁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葛亚健处调解。葛亚健调解员通过与主审法官研判,确定了“四步走”的方案:

一是组织双方逐项梳理争议点,明确付款金额与付款时间;

二是推动慧某公司与案外人公司核对未付款项,锁定金额及付款节点;

三是在案外人公司确认付款方案的前提下,由主审法官研判不进入强制执行的债务清偿路径;

四是明确上述路径受阻时的保底救济方案。

经专家调解员2轮调解,慧某公司确认于2026年1月底前支付海某公司服务费114万余元,且将慧某公司对外应收账款对应的付款主体、付款金额逐一梳理。在慧某公司提交付款明细后,书记员朱颖青又向付款的四个单位逐一明确应付款情况。

在此基础上,审判团队确立了“双方共同提交划扣申请—本院开设案款账户—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慧某公司督促案外人向案款账户付款—双方共同提交案款发放申请”的债务清偿路径。同时,在徐璐璐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又协商一致,明确了该路径受阻时的债权转让方案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这一安排为海某公司实现债权、慧某公司延缓进入强制执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双重保障。

我们拿到钱了,这两面锦旗一定要送给你们!

自2026年2月起,四家单位按项目进度陆续将结算款汇入案款账户,审判团队亦依据双方申请,逐笔将款项划转至海某公司账户。至此,一起本可能引发连环信用危机的纠纷,在未进入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得以实质性化解。

海某公司激动地向审判团队及专家调解员葛亚健赠送锦旗,连连感叹:“这么快就能解纷,还能实实在在拿到钱,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江宁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的调解力量与审判团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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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调解员、法官说

本案是“专家调解员+法官”联动调解的生动写照。调解员发挥商业实践、行业认知的经验优势,助力双方凝聚共识、弥合分歧;法官立足法律适用、程序把控的专业优势,为方案落地、风险把控提供权威评判。二者同向发力、优势互补,实现了效能叠加,让百万债权从“纸上权利”变“真金白银”,提供了一个“非执行软着陆”的破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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