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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汲古慧今 法润人心 | 江开法院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司法注入“源头活水”
日期:2025-08-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近日,江苏法官法院举办提升法院干警传统文化素养研修班,来自全省中基层法院50余名案例编报者参训。江宁开发区法院作为入选案例最多的基层法院受邀进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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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宁开发区法院主动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司法审判执行全过程,共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审判专题调研20余次,6篇案例入选江苏高院、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入选篇幅居全省法院首位。

理念先行,培固传统法律文化“根脉”

组织学习优秀传统文化案事例,通过组织法官集体参观江宁博物馆“传家风、树家训”传统文化文物展、开展“书香润法 笃学致远”传统文化书籍阅读分享等活动,进一步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培育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专题开展传统法律文化调研,梳理传统法律典籍,形成了《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法治》《明清官民调处制度对调解主体多元化发展的启示》等多篇调研成果,被《江苏法治报》等媒体刊载。

活学善用,充分融入司法实践“沃土”

办好案件是发现案例、编报案例的根本前提,因此引导法官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司法实践全过程,在诉源治理、司法过程、裁判文书、案例宣传等各个环节体现司法智慧。在发布的第十二批案例中“打击假冒浮针,守护中医药创新成果”案例,浮针作为中医针灸疗法中的创新器具,通过打击假冒浮针、侵犯浮针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为祖国传统的中医药传统文化保驾护航。

释法说理,做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价值教化作用,通过“寓教于审”或“寓教于判”进一步提振社会正气、推动纠纷问题解决。如江宁开发区法院在办理助人反诉财物案件中,在判决书中引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友善”内容:“……其友善行为,符合我们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具有的热心、善良和勇敢的传统美德”, 进一步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办理卢某诉薛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聚焦同饮劝酒者责任承担问题,法官释法说理,为社会公众文明饮酒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入选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宣扬社会“正能量”。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不断推动传统文化融入司法理念,以高质量司法守护中华传统文化,以高素质法院队伍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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