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为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规范快递企业劳务外包的用工模式,促进快递业规范健康发展,6月11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管办主任闫立海、立案庭副庭长钟诗蔚一行前往江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座谈会上,江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张东伟介绍了公司的用工形式,着重介绍区域外包,即装卸区用工。顺丰公司从一级外包公司选任、人员招聘流程、进场管理、工资发放、强制保险等全方面介绍了区域外包用工现状及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闫立海结合具体案例,提出快递企业劳务外包导致实际用工主体认定困难,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快递企业对于劳务外包公司负有监管义务,包括进场人员管理、现场工作指导管理,同时应对劳动者职业伤害形成应急处置和赔偿保障机制。
江宁开发区法院与顺丰公司就“日结工”用工模式进行探讨,顺丰公司详细介绍短期工(大促期间)与长期工的比例、外包公司自有员工比例、人员扫码进场流程及后台管控等。如何既能解决社会闲散劳动力的工作需求、提升劳动专业化效率,又能切实保障临时用工人员权益?顺丰公司已实施一系列监管保障措施。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调研走访快递企业,了解企业劳务外包及用工模式,维护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基本权益,促进快递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