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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控制变量”促案件调解 前后合力显改革智慧
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江宁开发区法院繁简分流3.0改革机制下高效化解。这场可能的持久战,最终从庭前会议到签署调解协议,仅历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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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立案庭法官助理  郦筱迪


  【案情回顾】速裁案件现“变奏”

  4月8日上午,一起看似寻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安排在了商事速裁团队大排期期间开庭。原告某材料公司向被告主张亚克力板材货款,本以为能速战速决,却在庭前会议突现转折——被告提交板材破裂漏水的照片,直指质量问题;原告则出示地面沉降证据,辩称系土建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案件瞬间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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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裁智慧】鉴定or调解?法官巧破局

  为打破僵局,我们速裁团队邀请繁案团队紧急召开了一次灵活的“法官会议”。大家一致认为,为彻底查明事实,鉴定程序势在必行。但被告一句“我们也想尽快解决”让我们捕捉到一线调解契机。我们决定暂缓将案件流转至繁案团队,而是尝试通过调解化解矛盾。

  【创新调解】“控制变量”破信任困局

  为打消双方顾虑,我提出“两步走”方案:1、控制“地面沉降”变量:被告先安装立柱加固地面,原告后维修板材;2、付款分阶段绑定履约:被告预付部分维修费→原告完成安装→被告支付大部分货款→质保金留待最终验收。此方案排除了“地面沉降”这一变量,既避免鉴定程序,又以履约进度换信任,获得双方初步认可。

  【繁简协同】专家把关,堵漏提质

  调解协议草案拟定后,速裁团队主动提请繁案团队指导。繁案团队精准指出风险点:“若被告未按约整改立柱,付款义务如何界定?”“若二次维修仍存质量问题,质保金如何处理?”经繁简团队联合推敲,最终补充条款明确:1.被告逾期整改则仍须向原告支付货款;2.质量问题复发可另案主张,并不再支付质保金。

  【圆满收官】7天速解,实现共赢

  从庭前会议到协议签署,一场可能的持久战仅历时7天便圆满解决。前端速裁团队快速响应,后端繁案团队提前介入、专业托底,前后端高效衔接,让纠纷解决既有速度又有精度,这是江开法院繁简分流3.0改革成效的又一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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