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法院快讯

杨法官,我要为你点赞!
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杨法官,我特地开两个多小时的车,一大早就从芜湖赶来给你送锦旗了。杨法官太给力了,给你点赞!”

  近日,当事人闵某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 公正执法 义正辞严 锄强扶弱”的锦旗送到江宁开发区法院,对审管办法官杨倩倩及其审判团队工作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


打码后.jpg


  案情回顾

  闵某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其在某家政公司居间下与涂某订立合同,为涂某提供住家保姆服务。后闵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其与雇主涂某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闵某遂诉至江宁开发区法院。闵某在为涂某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受伤,导致多根肋骨骨折,要求涂某承担赔偿损失。庭审中,涂某坚持不认可闵某案涉伤情是在其家中发生,意指闵某有“碰瓷”之嫌。双方就闵某受伤原因各执一词,矛盾尖锐。对此,江宁开发区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就闵某的案涉伤情进行鉴定,并依法传唤鉴定人员出庭陈述。最终,结合闵某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就医过程及司法鉴定意见、鉴定人的陈述等,认定闵某案涉伤情是在为涂某提供家政工作期间形成,判令涂某向闵某支付赔偿款。

  一审判决作出后,涂某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并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640.jpg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管办 杨倩倩


  本案是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下的赔偿责任纠纷。原、被告双方对受伤原因、伤情程度争议较大,案件办理过程中,江宁开发区法院围绕原告受伤原因进行了多次调查,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安抚当事人情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江宁开发区法院在细致审查后,综合闵某的受伤过程、现场环境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合理合法划定双方责任,判令被告涂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一审查明和裁判的基础上,双方在二审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涂某认可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涂某向闵某当场支付完毕,双方矛盾就此化解。对此案结事了的结局,法官为当事人感到高兴,也很感谢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认可。

  如我在诉,司法为民。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版权所有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ICP备19049954号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1020号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