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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甲油雕花翻模侵权 指尖艺术如何守护?
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美甲师一笔一画

精心创作的甲油雕花作品

被3D打印等技术轻松“复刻”

摇身一变成了美甲模具

美甲师表示心里苦……

个体手工创作者的

著作权该如何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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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美甲师小玲经常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自己创作的甲油雕花作品,广受粉丝好评。一天,小玲发现有家网店销售的部分模具与自己之前创作并发布的甲油雕花作品相似,同时该店铺还使用了她发布的美甲成品图片作为宣传图片。小玲认为,该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故将网店店主杨老板诉至江宁开发区法院,要求杨老板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杨老板认为,小玲创作的甲油雕花作品都是利用自然界中常见的花草图案作为基础进行的设计,缺乏独创性,不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且其销售的也不是美甲片,仅仅是灰模模具,并无色彩和图案,这种模具商品是他自己在建模软件上创作的,形态上与小玲的甲油雕花作品有一定区别。即使部分商品构成侵权,小玲的作品独创性很低,自己网店的销量和获利也很低,小玲主张的赔偿金额明显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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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与本案无关)


  法院认为

  江宁开发区法院重点对小玲的甲油雕花作品与杨老板销售的模具以及杨老板提交的花草图片、建模图片进行了比对。比对后,可以确认小玲主张的甲油雕花作品中,有5个作品在形成立体造型后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应当作为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受到保护,而杨老板销售的模具商品中有3个使用了与小玲的甲油雕花作品实质性相似的立体造型。杨老板表示,自己是在参考了自然界的植物形态和相关照片、绘画的基础上,使用建模软件做的设计,再用3D打印技术打印出的模具。但是杨老板向法院展示的建模软件的设计底稿都是创作完成的成品,并未展示其完整的设计和创作过程。

  因此,杨老板在上述3个作品范围内侵害了小玲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关于损失数额,应结合3款侵权作品的销售量与售价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院判决

  江宁开发区法院判决,杨老板停止对小玲享有著作权的3个甲油雕花作品的侵权行为,并向小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000元。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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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管办   杨倩倩


  二维图案通过创作者的构思和塑造,形成的三维立体造型和二维图案在元素组合、外观形状、线条表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他人若采用翻模等方式制造并销售与三维立体美术作品相同或相似的模具,不仅侵害了三维立体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还可能导致更大范围内侵权事实的发生,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原告通过精巧的构思和较高的手工水平,使用甲油创设了各式立体雕花造型,为原本方寸间的平面美甲图案增添了更多美感,也由此在社交平台上积累了一定的人气。而被告利用翻模等技术手段较为轻松地“复刻”了他人投入较多精力的作品,构成了对他人著作权的侵害。并且侵权的模具产品还可能因为购买者的使用引发更多可能侵害原作者著作权的事件发生。本案的裁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于像原告这样的个体手工创作者的司法保护,对于艺术产业的创新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对被告侵权行为的否定评价也能引导手工艺术创作者和现代工业产业化之间的良性合作,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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