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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新车现形”:拘留威慑破谎言,隐匿财产终履行
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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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王某与钱某经法院调解离婚,民事调解书确认钱某应支付王某财产折价款2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钱某拒不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其既未履行债务,亦未如实申报财产,执行程序陷入僵局。

  执行攻坚

  经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筛查,执行法官发现钱某名下登记有两辆汽车:一辆2018年购置的旧款轿车,另一辆系2024年12月(即调解书生效后三个月)新购入的轿车,市场价值约6万元。鉴于钱某短期内购置新车却声称“无履行能力”,法院认定其行为涉嫌恶意隐匿财产,遂依法裁定查封两车,责令其限期交付车辆或履行债务。执行谈话中,钱某态度嚣张,辩称新车已“抵偿他人债务”,但拒绝提供抵债协议或债权人信息。针对其公然抗拒执行行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钱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

  破局关键

  司法拘留期间,执行团队同步展开财产追踪。通过钱某执行谈话细节及行车轨迹进行排查,锁定车辆所在地大概范围,最终于某服务区停车场角落发现车辆。

  执行威慑

  拘留期满当日,执行法官对钱某开展突击询问,严正告知拒执罪的后果,并出示购车款系从其个人账户转出的银行流水。在刑事追责高压下,钱某心理防线崩溃,其当场签署具结悔过书,最终通过亲友借款筹得2万余元执行款。申请人王某收款后,书面申请解除车辆查封,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1.精准识别财产线索

  依托网络查控锁定被执行人财产变动,结合监控数据、消费记录等验证其实际履行能力,破解“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虚假抗辩。

  2.强制措施梯次适用

  以司法拘留形成初步震慑,通过拒执罪移送预告施加压力,迫使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

  3.执行策略刚柔相济

  对新车采取“查扣-揭露-威慑”组合拳,对旧车暂缓处置避免过度执行,彰显强制执行“力度”与“温度”的平衡。

  法院通过“惩戒-教育-挽救”递进式执行方案,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债权兑现,为破解“小标的拒执”难题提供生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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