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2月26日,经南京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吉航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吉航,男,汉族,1995年10月出生,四川达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8年8月入职我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2024年12月被省法院党组确定为员额法官。
李吉航为民司法意识强,工作干劲足、热情高,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获赠当事人锦旗和表扬信。辅助办理的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典型案例,参与的1项市级重点调研课题被评为优秀结项课题,参与撰写的司法建议被省、市法院简报刊载。2023年度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嘉奖。
初任感言
离开学校后,江开法院成为我踏入社会的第一站。从试用期见习人员做起,到法官助理辅助法官办案,在院分党组及领导、同事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先后跟随资深法官在执行指挥中心学习智慧实体化运作,参与执行办案送达、谈话、调查、强制措施、信访化解等工作,奔赴各地查控财产。在资深法官毫无保留的“传帮带”下,辅助办结一件又一件的案件,见证了申请人在判决兑现时的欣喜,也看到了被执行人被采取措施时的各种抗拒。面对感谢的话语与投诉的信访,明白了执行工作“执”的是公平正义,“行”的是公道人心,这是一份担当也是一份责任。
从执行法官助理到执行法官,角色改变、理想不变,执行工作担负兑现权益的“最后一公里”重任,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如利剑般破除执行壁垒,也要以春风化雨般传递执行温度。我将以“公正与效率”为指引,在领导的帮助下,加强团队协作凝聚执行合力,践行“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天然属性”这一理念,高效联动、综合施策。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活查封”、执行和解等手段,既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又为困境被执行人留下“再造血”空间;面对涉民生案件,更要用心倾听群众诉求,以“如我在执”的同理心化解矛盾,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践行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