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近日,江苏高院通报了2023年度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江宁开发区法院一篇裁判文书和两场庭审分别获评“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百场优秀庭审”二等奖、三等奖。
“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承办法官:陈晨
法官助理:徐璐璐
裁判文书是审判质量的集中体现,也是法官和当事人、社会公众的对话窗口。想要打磨好这一重要的司法产品,法官需要始终秉持公正之心,以匠人之心践行为民初心。
一是寻根究底,穿透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时,应通过“穿透式审判思维”,深入探究查明当事人的真意,探寻案件事实全貌。在依法合理分配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基础上,善用依职权调查手段。只有查明案件事实,才能为判决打好基础。
二是释法说理,充分回应争议焦点。如果一份裁判文书只是生搬硬套法律规定,缺少对当事人争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则很难让当事人信服裁判结果。好的文书应如对话般回应当事人争议,在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综合审查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精准,运用严谨的逻辑结构形成严密有说服力的论证。
三是文不厌改,确保文字精准规范。裁判文书反映了司法审判的严肃性、权威性,故在初稿撰写后,应首先对文书格式、错别字等进行逐字校对。在此基础上,应对事实认定、裁判梳理部分的阐述进行推敲打磨,确保叙述精准、思维缜密,并严格审查裁判结果是否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百场优秀庭审”二等奖
承办法官:陈平
人民陪审员:黄淑莉、张渝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改革的核心要求和重中之重。庭审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核心活动,庭审是否规范有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为实现庭审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应做足庭前准备,明确庭审目的,认真阅读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预判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拟制庭审预案,排除无关因素对庭审的不利影响。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面掌控庭审节奏,维护好庭审秩序,引导各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充分保证各方诉讼权利,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百场优秀庭审”三等奖
承办法官:逯婷婷
商事案件往往涉及诸多法律关系和纷繁复杂的证据,法官应坚持以庭审为核心和关键的案件处理思路,在庭审中敏锐分析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客观高效审查证据,从而精准掌握案件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开展充分辩论,以便为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充分支撑。商事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严谨充分做好庭前准备,有序推进庭审程序,依托庭审实现案件的公正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服务于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