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2024年3月31日晚,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执行110电话,一名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称发现隐匿已久的被执行人下落,要求江宁开发区法院出警。执行干警立即返回法院,协调法警前往被执行人处。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江宁开发区法院于2022年7月13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后,被告程某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原告郭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程某某经江宁开发区法院多次传唤均未到院配合执行。
经查询,被执行人程某某涉及多个执行案件,江宁开发区法院在另案中依法拍卖了程某某的唯一住房,且为其预留唯一住房租金,但程某某一直拒绝接听执行人员拨打的电话,后又更换了联系方式,导致江宁开发区法院难以联系到程某某本人,也未能发现其下落。
执行现场
2024年3月31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郭某某终于打听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其正在秣陵街道南前窑村的某个农庄内与牌友打麻将,郭某某的代理律师随即与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110联系,希望尽快出警。
当晚,执行人员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江宁开发区法院,要求其按判决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依然拒不履行,将要承担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在执行高压态势威慑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履行义务。在与申请执行人核实确定给付金额后,被执行人自愿从江宁开发区法院为其预留租金中拿出相应款项偿还对申请执行人所欠债务。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110”工作模式
1.接收线索
设置“执行110”热线电话和接收网络来源线索,当事人可以通过 “执行110”热线电话举报执行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情况。
2.轮流值班
每周安排承办人轮流值班,接到报警信息后,由值班人员联系案件相应承办人,并安排法警与警车。
3.采取措施
“执行110”在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下,落实司法拘留、执行拘传、财产查封、扣押、搜查等强制执行措施,实现24小时全天候受理被执行人人员和财产线索举报,实现对人员和财产的即时有效控制。
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110”举报热线电话
1811518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