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本来人气爆棚的手办直播间突然被封禁关停,提前预订好的手办这时纷纷到货,是继续提货还是就此止损?这让直播间销售商和上游供应商陷入两难。
近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关于手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作出后,双方均高度认同判决结果未提起上诉,原告来电称赞判决认定精准得当并申请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被告则在主动履行完毕后向江宁开发区法院送来锦旗,一起来看。
基本案情
被告吴某原本从事手办直播,一直通过微信向原告梦某公司预订手办,梦某公司汇总包括被告在内的下游销售商预订数量后再向供应商万某公司预订手办。手办到货后,梦某公司安排发货,吴某实际收到手办后再付款。
2022年8月30日,梦某公司工作人员催促吴某提货时发现吴某的直播间被封,此后吴某拒绝提货。梦某公司多次催促提货无果后向本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吴某就拒绝提货的这部分手办支付货款37828元,并赔偿因折价止损产生的损失99794.8元。
吴某在庭审中认为,自己自2021年8月以来共下单590余套手办,梦某公司实际仅发货58套。如果梦某公司实际发货数量及发货时间与预订不符,应视为对于合同的实质性变更,构成新的要约。在其未接受新要约的情况下双方并未成立合同关系,不应就其不予接受的货物进行提货付款。
法院判决
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进一步了解到,热门手办被砍单在该行业经常发生,例如被告曾预订的“光与夜之恋”手办价格高达数万元,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此外,预订发售时间和实际发货时间无法同步也是行业常态,市场存在较大的供需及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几个月前是大热的手办,几个月后便无人问津。
经审理后,江宁开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对于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合同是否构成实质性变更”的问题,进行如下阐明:
首先,梦某公司应于收到吴某订单后的合理时间内向万某公司订货,且应于收到手办后的合理时间内通知吴某提货,否则梦某公司将存在因其自身过错而导致不合理转嫁商业风险的不公平问题。其次,吴某预订手办的实际到货时间应于其预订时能够预见,且预售时间与实际到货时间之差应控制在一定合理范围内。
根据双方订立合同的交易习惯以及所订产品的特殊性来看,如梦某公司所供应的案涉手办同时满足以下情形,则不应认定构成对于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否则应视为对于合同的实质性变更:
1.梦某公司于收到吴某订单后一个月内向案外人万某公司订货;2.手办实际到货时间与吴某预订手办时载明的预售时间相隔3个月以内;如预售时间仅载明年份,则手办于当年度到货不构成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实质性变更;3.梦某公司于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通知提货。
根据上述原则,江宁开发区法院判决吴某应向梦某公司支付货款9744元,梦某公司应向吴某交付3套“假面骑士利维斯”,且吴某应向梦某公司赔偿损失62863.28元。
判决获得双方共同点赞
这份判决作出后,审判团队在第一时间与双方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该份判决事实查明清楚,争议焦点分析透彻,判决结果亦符合双方朴素公平的正义观,均表示不提起上诉。上诉期满后,被告吴某立即向梦某公司全额履行,梦某公司也在收到款项后第一时间向本院提交解封申请。纠纷圆满化解后,吴某向审判团队送来了这面锦旗。“感谢法官,这个案子你们太辛苦了”“直播关停后我们的矛盾终于彻底解决了”。
法官心语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夏志阳
近年来,我国潮玩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盲盒、扭蛋、手办等产品层出不穷。由于涉及工期较长、销量不稳定等因素,手办的销售一般采用预售方式。本案原告梦某公司统计包括被告在内的销售商的预订数量后再向万某公司确定订单,便是该行业预售模式的缩影。由于产品种类多、交易频次高、订单变动大等原因,很多手办的供应商和销售商为提升交易效率,往往不签订买卖合同,为交易风险埋下隐患。
本案中,被告吴某由于直播间突然被封禁关停导致大量手办无法消化,而原告梦某公司面临大量手办到货压仓的风险。由于手办市场存在较大的供需及市场价格波动,预订发售时间和实际发货时间经常无法同步,故关于合同是否实质性变更不应“一刀切”,而应充分考量手办市场惯例及双方交易习惯,结合订货时间、预售时间、实际到货时间、通知提货时间具体认定合同是否实质性变更。既要避免供应商不合理转嫁商业风险,也要避免销售商明知市场行情而拒绝履行合同。
法官在此提醒,手办本身系潮玩品类消费品,行业本身存在极大的供需及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供应商和销售商应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对于供应数量、品种、价格、时间等核心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对于相关商业风险的承担主体及条件予以明确,以此规范潮玩类商品买卖降低纠纷风险。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部分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