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近日,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干警驱车300公里赶往浙江省杭州市,将被执行人张某成功控制并带回南京拘留。
张某是南京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因经营不善,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和家长培训退费,在江宁开发区法院共有60余起劳务合同纠纷及服务合同纠纷,共欠付款项11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干警对该公司及张某名下的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进行了查封、冻结,但这些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因暂时未查找到张某下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1月18日上午,江宁开发区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发现张某在省外某公司工作。法院迅速安排四名干警前往省外,在该公司成功将张某控制。鉴于张某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将其带回南京,并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此次异地执行历经12个小时,通过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张某实施拘留,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