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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为民生 | 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日期: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有效兑现人民群众民生权益,近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 “小标的 大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凛冽的寒风中,执行干警们不畏严寒,按照活动路线奔赴执行现场。本次行动共拘传5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2件,履行完毕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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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移财产买豪车直接送拘!

  黄某某起诉黄某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一案,经法院判决,黄某应当支付抚养费及违约补偿金1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孙某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了解到孙某与黄某在江宁开发区法院有两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案件,均已执行完毕。黄某以另案已支付为由拒绝履行本案抚养费。经法官调查,黄某将其账户中剩余存款转移至其兄名下,并购买了一辆豪车。本次集中执行将黄某拘传至江宁开发区法院,其仍未将抚养费履行完毕,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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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狗咬伤九岁女童,狗主人被拘传后履行完毕!

  2022年11月,梅某所牵宠物犬将9岁的吴某咬伤,吴某父亲诉至江宁开发区法院,经调解,梅某应当支付吴某医药费4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梅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吴某遂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既未履行义务也未按照传票到法院申报财产。本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将梅某拘传至江宁开发区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梅某将案款履行完毕,并写下悔过书,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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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小标的,守护大民生。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力量清理追索农民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案件,推动生效判决执行到位,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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