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近日,由省高院、省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南京中院、南京海事法院、江苏法学生态法学研究会承办的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在南京召开。论坛表彰了一批优秀论文,江宁开发区法院夏志阳、郦筱迪撰写的论文《生态环境大数据在环境司法审判中的应用——以环境侵权诉讼为例》荣获三等奖。
生态环境大数据在环境司法审判中的应用
——以环境侵权诉讼为例
论文提要
在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环境司法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本文以环境侵权诉讼审判为切入点,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环境侵权诉讼审判中对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应用存在着应用类型单一、应用场域狭窄、应用方式被动的问题。究其根本,与生态环境大数据思维未有效转换、缺少获取生态环境大数据的信息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缺乏制度规范等原因有关。探索生态环境大数据进一步应用于环境侵权诉讼审判中,应当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打造丰富的数据库,以实际需求出发设计功能模块,强化数据安全,从而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同时应当转换生态环境大数据思维并完善相应的生态环境大数据配套制度。
主要创新观点
生态环境大数据在环境司法审判尤其是环境侵权诉讼审判中有极高的应用价值,尤其是能够为环境侵权诉讼审判中的侵权行为认定难、因果关系证明难、损害赔偿判定难等问题提供解决方式。以环境侵权诉讼审判中的实际痛点出发设计功能模块,充分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库,构建一个完整的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同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及及时转换数据思维,能够实现生态环境大数据与环境侵权诉讼审判的深度融合,促进智慧法院与生态文明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