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公司倒闭后,她哭了好几次,招进来的员工一个个遣散。我们亏了将近300万。”原告法定代表人看着一旁的妻子说道。
两家公司曾经是亲密的合作伙伴,原告为被告提供零件加工,被告承诺长期合作,将订单都给原告加工,原告为此购买专门的机床设备并投入研发。但合作3个月后,被告突然中止合作,原告转型不及、工厂空置、公司倒闭。2023年2月,原告愤而起诉被告,认为被告违反了长期合作的承诺,要求被告赔偿280多万元,包括为被告业务专门购买的五台机床价格、房租、裁员赔偿等一系列损失。
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景胜芳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被告表示为了减少诉讼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希望法院尽快组织调解,最好化解于立案之前。但本案案情复杂、争议点繁多,调解方案差距过大。而且被告提出先到现场看设备新旧程度再谈,原告断然拒绝,认为被告无非是要挑机器的瑕疵压价。原告甚至拒绝法院诉前调解,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钟诗蔚与调解员景胜芳仔细研判案情,分析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依据,站在双方角度提出针对性意见,指出双方的诉讼风险,原告同意了回到谈判桌上。
2022年3月7日上午,法官组织两家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代理律师到达原告厂房,查看设备并现场调解。被告同意购买原告的五台机床,用以自行加工零件,也作为化解纠纷的方式,但要求当场开机试验。原告给被告看了一遍设备外观,随即关上厂门,要求付款后才能开机。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向被告分析,质量最有保障的方式是今天验机、今天拖机,否则谁都不能保证之后的机器状态。为了将质量风险降到最低点,被告决定,当天付款,当天拖机器。
双方对支付金额多轮磋商,对保密条款、款项交付、设备交付等细节逐一磨合。由于厂房已经不再使用,双方站在屋外院子里坚持完成了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向原告支付215万元,原告的五台机床归被告所有,拖走时验机。
法官助理袁新月当场手写调解笔录和协议。协议签字后,被告当场向原告转账支付215万元,原告打开厂门给被告拖走机器。拖走一台、验一台。最终,五台数控机床通过被告验收,全部交付,彻底解决本案纠纷,排除了被告对于机器质量的顾虑。中午12点半,调解协议签字后,两家企业负责人从背靠背状态转身,站到一起,在阳光铺满的院子里聊天,表示和解翻篇。
一周后,原告法定代表人的妻子和代理律师给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商事纠纷中,此类案件的双方对违约事实、损失金额有重大分歧,事实认定复杂、矛盾难以调和,往往伴随着漫长的诉讼过程。本案双方能立足事实、依法依理快速协商解决,较平稳度过争端,返回各自良性经营轨道,实属难得。
本次调解进网格,凭借设备现场的即时优势,不仅圆满完成款项给付和设备交验,而且高效化解辖区内两家企业的矛盾于诉前,避免矛盾拖延与诉累,协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成为发扬商事审判“枫桥经验”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