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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法院临时解除“限高令” 被执行企业老总出门“抢市场”
日期:2023-02-1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月7日,江宁开发区法院依申请,临时解除了辖区内一家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期限至3月1日。临时解除“限高令”期间,该企业老总得以顺利乘坐高铁、飞机到外地出差谈生意、“抢市场”。

  这是一家从事石油、化工领域装备制造的工程公司,近年来企业经营遇到较大困难,出现部分员工离职、供应商诉讼等情况,涉案标的1000多万元。因未查到公司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对法人邓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限高令”下,邓某无法购买高铁票、飞机票出行,只能选择动车二等座或普通列车;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及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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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商务往来增加、市场机遇增长,邓某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迫切需要获取订单、开拓新业务。1月,企业参与了印度尼西亚某集团的项目投标,合同金额达2800万美元,后续需到上海总部接受供应商背景调查。同时行业年会、展会等均已启动酝酿,潜在合作机会正“招手”。另外,企业在外地还有部分应收账款需要催收。

  2月初,该被执行公司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临时解除对邓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经调查,这家金属装备工程公司原为新三板上市企业,公司拥有特种设备制造资质、众多发明专利,整体存在继续经营的价值。此外,即便是在去年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资逐步支付了部分员工工资,有一定信用基础。法院经综合研判认为,如果对邓某进行临时解除“限高令”,使邓某能顺利出差参与背景调查、通过行业大会展销产品、积极投标、发展客户,无疑能为企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法院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同时被执行公司股东也自愿提供担保,促使相关案件达成分期履行和解方案。随后,法院发出通知书,至2023年3月1日前临时解除对邓某的限高措施。公司承诺,一定会全力以赴抓住发展机遇,努力扭转生产经营现状,维护各方利益。目前,和解方案正在按期履行。

  来源:紫金山新闻    记者: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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