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1月5日下午,市档案馆业务指导处副处长傅小雨带领由市档案馆、市中院、江宁区档案馆组成的专家组对江宁开发区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评价验收,评价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质询、实地质询,开展南京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验收工作。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聪萍,综合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唐昊等参加会议。
评价会上,唐昊从法院概况、档案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举措、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等四个方面作情况汇报。
专家组实地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档案库房、阅档室、中间库、数字化加工中心,并现场查看网上陈列室。随后,专家组对照《南京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从组织管理、基础业务、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安全保密等5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评审。
专家组对江宁开发区法院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一致认为,开发区法院分党组高度重视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配备了专、兼职档案管理员。档案机构设置和档案管理设施设备齐全,安全防范到位,档案库房智能化管理水平较高。各门类档案收集整理符合档案管理规定与要求,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较高,对外宣传服务意识较强。
同时,专家组对江宁开发区法院档案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文书、实物等各类档案的收集工作,并充分挖掘档案信息资源,形成高质量的编研成果,提高档案综合管理规范化水平,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更好的信息资源服务。
徐聪萍对专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评价验收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非诉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二是加强档案人才培养,多吸纳档案专业人才充实档案队伍,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提升全员档案意识;三是进一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各类档案资源数据库;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努力形成高价值的编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