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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开fa典说 |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日期:2023-01-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关于民法典,你了解多少?让我们看看“小开fa典说”是怎么解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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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王老太有两个儿子,多年前她的老伴和大儿子相继去世了,王老太就一直跟随着大儿媳小李共同生活,期间她的小儿子小王也经常来探望。在王老太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小王认为,他是王老太唯一在世的子女,那么他应当独自来继承该套房产。那么小王的该项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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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法院二级法官 孟如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小李在王老太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虽然她跟王老太没有血缘关系,但其作为丧偶儿媳也和小王一样可以作为王老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最终法院判决小王和小李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民法典的这条规定鼓励了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积极承担起老人的赡养义务。在法律层面,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道德层面,有助于充分发挥家庭的社会职能,对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具有着重要意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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