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法院快讯

缺2瓶水退15箱?商家起诉平台:处理不公
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0.png

  案情简介

  今年夏天,老周在某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了十五箱汽水,商家分两次发货,第一次发货5箱。收到货后,老周发现其中一箱的泡沫外包装有破损,检查后发现少了2瓶水,老周通过平台聊天工具拍照发给商家,语气很不客气,商家亦不相让,双方言辞趋于激烈,争执不下。

 

  商家无奈继续发货。老周收到十五箱汽水后,向平台投诉,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将十五箱汽水退货退款。平台介入后,同意了老周的退款要求。快递员上门取件退回,老周支付快递费600元,平台从商家的保证金中扣除600元支付给老周。

 

3.jpg

 

  起诉

  商家起诉老周和平台,认为货物购买价格一共500元,退货运费扣了600元,老周恶意维权,平台处理不公,要求二被告赔偿运费损失600元。

4.png

  江宁开发区法院认为

  老周与商家一开始因为缺2瓶汽水起争议。卖方负有交付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老周未收到完好的货物,商家负有退换货的责任。商家让老周自己去问快递公司,是推卸责任给第三方,对初始的纠纷处理不当。

  但需要退回十五箱吗?老周申请全退有一定的情绪原因,但平台的处理有失公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退货的,运费由商家负担,消费者七日之内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本案商家有义务处理一箱的退换,一箱的运费由商家承担,另外十四箱没有质量问题,属于无理由退货,运费应由买方承担。平台强制由商家承担十五箱运费,加重了商家的负担。

 

5.jpg


  这起案件,由庭审中买卖双方剑拔弩张,到平台积极参与调解,与双方沟通化解纠纷,承办人钟诗蔚细致查清事实、梳理争议焦点、点明在履行细节中各方存在的过错及改进方式,最终三方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

  这个案件很有意思,是平台过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导致商家利益受损的情况。原告表示,本次起诉非临时起意,是对平台长期判罚不公的意见表达。平台为了维护良好的商誉,吸引消费者关注和使用,采用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标准来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其积极的意义,商家最终也是优质营商环境的受益者。但是本案处理中,公平、公正也是最基本的诉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不应以牺牲商家权益为代价。平台作为电子商务争议首轮解决机制,处理实际争议时不应“一刀切”,需要寻求利益平衡、提高解决纠纷能力、运用智慧化解不良情绪,同时维护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利。


6.jpg


版权所有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 : 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9049954号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1020号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