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11月6日清晨,江宁开发区法院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多组执行人员和法警奔赴不同地点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4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处1处,执结民生案件4件。

关于刘某申请执行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王某名下不动产。因王某多次承诺分期履行债务却拖延履行,开发区法院依法裁定拍卖王某名下不动产,但王某以正在与申请人沟通为由拒不腾空房屋。
当日清晨,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感受到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后,王某于当日支付63000元,并就剩余债务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在另外多起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通过拘传、搜查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形成压力传导,依法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均筹措部分执行款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