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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疫情后首拘——江宁开发区法院重拳出击 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执行
日期:2021-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9月24日清晨,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提质提速提效”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三组执行人员和法警奔赴不同地点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3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处4处,并在疫情后首次成功送拘被执行人1人。



  刘某系数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其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

  9月22日晚,开发区法院执行人员到达刘某住处,刘某不在家中,法院依法将传票送达其同住成年家属,要求刘某于次日到法院接受调查。



  9月23日,刘某依传票到院后,仍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开发区法院对其进行搜查并扣押了其手表一块、戒指一枚。执行人员责令其必须立即筹措案款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后,刘某仍未按照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江宁开发区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司法拘留15日。经过预约、核酸检测等一系列流程后,将被执行人刘某送入拘留所收拘。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督促其还款,其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线下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无果后,案件暂时陷入了僵局。



  9月24日清晨,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到达葛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并依法采取搜查措施。在感受到强制执行措施的强大威慑后,葛某一改过去的拖延,积极筹款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在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执行款的基础上,一次性将全部执行款转账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中,本案得以妥善解决。鉴于被执行人葛某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江宁开发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



  在另外几起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通过搜查、拘传等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被执行人均筹措部分执行款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疫情过后恢复线下执行以来,江宁开发区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不断强化执行举措,通过搜查、扣押、罚款、拘留等措施,将强制力不断传导至被执行人。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通过实实在在的执行举措,切实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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