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8月20日,苏州昆山一当事人在当地法院通过全省档案信息三级共享平台,成功远程调取所需档案材料。通过该系统,原本来回需要7小时车程的调档工作,仅用半小时即顺利完成。
电子诉讼档案远程异地查询是江宁开发区法院扎实推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地落实,进一步做好“家门口式”诉讼服务的重要举措。
随着全省法院电子诉讼档案三级共享平台的建设完成,江宁开发区法院充分利用该平台,积极开展全省范围内电子诉讼档案远程异地查询工作,切实解决了群众异地诉讼的难点,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尤其是本轮新冠疫情期间,外地当事人不便来院,远程异地查档为当事人查询档案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有效阻断了疫情传播。
如何申请远程异地查档?
开通电子诉讼档案三级共享平台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到就近法院申请远程异地查档。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的规定,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诉讼代理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就可以查阅相关案件的档案材料。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根据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