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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为民办实事|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日期:2021-07-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1年7月9日清晨,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行动。三组执行人员和法警奔赴不同地点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结5件执行案件。




  刘某系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刘某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且多次与其联系、在其家门前张贴传票,刘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亦未到庭接受调查。到达刘某住处后,执行人员依法将其拘传回院。

  执行人员向其释明若刘某仍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江宁开发区法院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听到要被拘留,刘某一改之前的逃避态度,主动与法院沟通,并一次性将一万九千余元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中。江宁开发区法院涉被执行人刘某的三起执行案件均执行完毕,顺利结案。



  在另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中,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住处后,依法将其拘传到院。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江宁开发区法院拟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并对其耐心释明后续可能进一步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后,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筹钱并道歉。当天上午10点,被执行人将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款五万九千余元汇入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账户中,该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顺利结案。



  在江某作为被执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执行人员多次致电江某,要求其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江某遂将一万元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同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还款,但其并未按承诺履行。

  执行人员在江某家中依法将其拘传到院。鉴于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罚款一千元,并拟采取拘留措施。江某慌了神,急忙筹措五万元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中,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江宁开发区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积极通过规范有力的执行举措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下一阶段,江宁开发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行动,切实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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