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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以下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被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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