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近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某研究所单位内部职工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为强化教育警示作用,预防职务犯罪,江宁开发区法院特别邀请被害单位30多名关键岗位人员进入法庭旁听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该案被告人徐某系某研究所职工。2020年8月,徐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秘密窃取高端芯片一包,价值人民币75万余元。后徐某将上述芯片出售给被告人唐某得款人民币16万余元,唐某明知该芯片是徐某盗窃所得仍然予以收购。被告人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告人唐某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均被逮捕。

该案由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庆审理,开发区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胡俊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受理以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系单位内部职工监守自盗,为进一步预防犯罪,教育警示相关人员,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害单位负责人,邀请相关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入法庭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企业职工一致表示:今后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慎初慎独、慎微慎欲,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