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为深化党史学习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实效,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举措,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庭速裁组集中审结3批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献礼“五一”国际劳动节。
该3批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涉及企业3家、劳动者62名。其中受理的四川某科技公司诉21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该科技公司认为,其在南京的运营管理人杨某安排给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并非公司的任务,因此,以劳动者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江宁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代表该科技公司对劳动者实施日常管理,该科技公司此前亦按月支付工资,劳动者与该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遂判决该科技公司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又如江宁开发区法院受理的15名劳动者诉南京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纠纷,该汽车零部件公司在2020年4月因疫情、市场变化等因素安排劳动者停工待岗,待岗期间对劳动者开展返岗业务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劳动者拒绝继续接受培训,该汽车零部件公司遂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则认为公司为规避合法补偿而恶意裁员,系违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立案庭张雨青副庭长与特邀调解员郭秋菊在调解过程中与劳动者们深入交流、明理释法,并劝导用人单位从大局出发,体谅劳动者的实际困难,最终促成双方调解,该零部件公司向劳动者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该批案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以来,江宁开发区法院聚焦劳动争议纠纷的繁简分流,努力提升速裁快审质效,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配齐专业速裁团队,强化审判质量。
以业务能力强的年青法官为核心,由资深退休法官、从事劳动争议领域的专职律师担任调解员,共同组成专业化的劳动争议速裁团队。
二是强化“裁调审”对接,化解劳资矛盾。
充分发挥劳动仲裁、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各阶段的作用,通过加强沟通、配合衔接,形成合力化解纠纷,共同维护辖区内劳动关系。
三是运用分调裁审机制,提升审判效率。
针对劳动争议有群体性纠纷多发、标的相对较小的特点,本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示范性判决的优势,利用“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快审高效的解决纠纷。
2021年1月至4月,江宁开发区法院共审结各类劳动争议260件,其中立案庭速裁组审结136件,占比为53%,较去年上浮13个百分点。速裁案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67件,占比51.54%,较去年上浮7.36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86件,调撤率达65.65%,真正做到程序简、重调解、速度快、服务优。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繁简分流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坚实的司法力量守住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红线,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向所有奋战的劳动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