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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江宁开发区法院节前高效执行 助力农民工工资快速到位
日期:2021-0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江宁开发区法院于近日审执结了一批涉民生工资案件。



  解冻被保全人账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在李某诉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一案中,建筑公司银行账户被保全400余万元,建筑公司向相关部门及江宁开发区法院反映,账户上的款项用于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并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江宁开发区法院组织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于解除保全措施的意见,审查担保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又认真审查了建筑公司的经营情况处于正常状态,遂做出了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查封了不动产,解除了对建筑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确保节前农民工工资的兑付。
  雷霆出击 节前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月9日清晨六点,江宁开发区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5名执行人员和5名法警兵分两路,查找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此次集中执行共拘传5名被执行人到院。其中2名被执行人积极筹款将所涉案件履行完毕,1名被执行人积极筹款部分履行后,申请人同意撤回执行申请;剩下2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依法被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因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每名被执行人均被法院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陶某某系两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共10万元。执行中,陶某某多次未兑现还款承诺,执行人员之前到其家中查找无果。临近春节,这次终于在陶某某家中找到其本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威慑,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将其带至医院做核酸检测等检查事项。眼看将要在拘留所里过年了,陶某某立即多方筹款,并和申请人积极沟通,最终在部分履行后取得申请人谅解,两名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



  被执行人马某某系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000余元。执行过程中,马某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最终未能按约履行。此次被拘传至法院后,其拒不筹款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执行到期债权 追回农民工工资
  某工程公司系江宁开发区的重点企业,因市场环境、经营策略等原因,该企业涉及的员工离职纠纷较多。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工资款及补偿金的员工多达35人。
  执行局在立案执行后,立即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调查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状况,发现被执行人因在外存在大量纠纷,银行账户已被他案在先冻结。执行人员在采取轮候冻结、查封措施后,全力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同时努力查找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在江宁开发区管委会有到期债权,第一时间联系核实确有72万余元已具备支付条件下,立即向管委会发出执行到期债权通知书,赶在农历新年前将该笔款项提取到法院账户,并对被执行人在管委会处暂不具备支付条件的127万款项进行冻结,待后期具备执行条件后再行提取。
  面对申请执行人数量多合计金额大,本次款项不足以全部清偿的情况下,执行局第一时间作出分配方案并开通劳动争议案件绿色发放通道,在农历新年前让35名员工各收到了2万元执行款。让他们放心过年、开心过年!
  岁末年关,江宁开发区法院把握时机,雷霆出击,将“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深入推进。2021年以来,江宁开发区法院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各类民生案件50余件,执结到位金额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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