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如有驾驶辅助系统需求
您是会选择官方渠道加购安装
还是通过第三方渠道安装?
老张选择了后者
安装完毕后却发现少功能
因此拒绝支付尾款
被第三方告上了法庭
一起来看看!
基本案情
老张准备给自己的爱车加装一套驾驶辅助系统,便在短视频平台上找到做汽车服务的小王。
一切谈妥后,老张先向小王支付了定金1888元,双方约定驾驶辅助系统安装后再付尾款17500元。
系统加装前,小王特地将配件照片及测试视频发送给老张,并表示“你看这么齐全的配件,到顶了”。
随后,老张将车辆驾驶至小王处拆装。
然而系统加装完,老张却表示这套系统无法实现车道纠偏功能的问题,于是拒绝向小王支付尾款。
小王无奈之下诉至江宁开发区法院。
老张认为,虽然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所购买的驾驶辅助系统应包括的功能,但这套系统应比照车辆官网公布的所有功能。
小王则认为,辅助系统加装是对车辆进行改造,官方4S店并不提供该项服务,故驾驶辅助系统所应具备的功能不应完全比照官网公布信息。至于车道纠偏功能,是因为改造中更换大的雷达探头导致,且该项功能并未开放证书,故无法激活。
为进一步查明这套驾驶辅助系统的功能,法官向该车辆品牌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据客户服务中心回复,官方仅对于出厂车辆提供驾驶辅助系统定制、安装服务,对于已售车辆不提供该项服务;因老张所购买的系统属于最高级别的驾驶辅助系统,而其车型本身并不支持这套系统运作,如其他车型可配置该套辅助系统,则可以实现车道纠偏功能。
法院认为
老张与小王建立关于购买加装驾驶辅助系统的合同目的是实现驾驶辅助系统的全部功能,现驾驶辅助系统已安装使用,老张认可除车道纠偏功能无法实现以外,其他功能均可实现,故小王系瑕疵履行合同义务。
由于案涉车型无法通过官方销售选配驾驶辅助系统,案涉车辆也无法通过官方售后加装驾驶辅助系统,老张自行通过非官方渠道加装驾驶辅助系统,对于案涉系统功能减少的问题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判决
江宁开发区法院综合合同履行及双方过错情况,酌定案涉辅助系统减价1500元,老张应向小王支付16000元。
老张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双方于二审审理阶段达成调解,一致同意老张向小王支付14000元。
法官说法
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 徐璐璐
近年来,很多车主希望给车辆安装驾驶辅助系统以增强安全性和便利性。由于多数品牌车辆不支持出售后的车辆加装驾驶辅助系统,以及一些车主出于经济考虑,通过第三方加装驾驶辅助系统的交易不断增多。但这类交易中双方往往并无明确的合同,对于驾驶辅助系统所应包括的具体功能并无明确约定,故极易产生合同约定不明的履约风险以及售后服务风险。此外,这类通过第三方的系统加装,非经官方功能检查和验证,存在潜在不确定安全风险。
法官提醒,车主如有驾驶辅助系统需求,最好在购买车辆时即通过车辆品牌官方渠道进行加购安装。如通过第三方渠道加装,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加装系统所必须包括的功能,且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此外,车主不得对车辆进行拆座椅、改排气、改引擎等“爆改”,上述情形则构成非法改装。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