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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法院发布防范失信被执行人提醒和警示案例
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推广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江宁开发区法院发布以下提醒: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防范失信被执行人提醒

市民朋友:

  您好!

  近年来,在各界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信息网络不断健全,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逐年提升。与此同时,执行工作还存在一些堵点,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并未真切感受到“处处受限”,甚至继续产生不诚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

  让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出“雷霆之力”,能有效推进执行案件的解决,更能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但这离不开您对社会信用建设的支持和参与。为此,我们发布以下提醒:

  在借款、买卖、租赁等涉及较大经济利益事项和就业、嫁娶等人生重要选择关口,您可以主动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提高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防范意识。具体查询方式: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通过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如对方系失信被执行人,请慎重考虑相关风险。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您的支持和参与,让失信被执行人真正“寸步难行”,让整个社会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防范失信被执行人警示案例


  案例一:找到工作了,但雇主是“资深”失信被执行人

  杨某某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自2022年9月2日起,到王某某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管理,杨某某按约提供劳务直至2022年10月18日,但一直未拿到约定报酬。杨某某多次向王某某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支付杨某某劳务费13000元。因王某某未主动履行,杨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某自2016年起在全省多家法院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且被限高纳失的案件,总数达21件,其名下已无可供执行财产。

  警示意义:“打工人”求职不易,但在找工作的同时也要擦亮双眼,防范无良雇主。就业求职时,您可以先查询一下用人单位或用工主体的信用情况,以免自己的“血汗钱”落空。


  案例二:借钱给朋友,没想到对方早已“负债累累”

  夏某某与张某原系朋友关系,2023年3月,张某因资金短缺向夏某某借款,夏某某借款7万元给张某。其后,经夏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确定张某还款义务后,张某仍未主动履行,夏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穷尽调查举措,未能发现张某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经关联案件查询,张某某在2022年即有两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因未执行到财产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警示意义: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也要防范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别人向您借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建议查询了解对方信用情况后再慎重决定。


  案例三:准备婚嫁前请考虑对方信用情况

  张某与杨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杨某给付张某货款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主动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穷尽调查措施后未能查找到杨某下落及其财产。2023年2月,执行法官接到张某电话,称杨某将于当天中午在句容某酒店为孩子举办周岁宴,要求法院尽快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及时赶赴现场,为不影响喜宴进行,身着便装将杨某带出现场并组织其与张某协调,最终杨某将喜宴全部礼金用于偿还债务,并由其亲友为剩余债务提供履行担保。直到当天,杨某配偶才知道结婚刚一年的丈夫早已在外大量负债,并且还有多起未履行的执行案件。

  警示意义:婚姻是人生大事,希望将要步入婚姻殿堂的您,通过全面考察和慎重选择,寻找到可以相互信任、共度一生的人生伴侣。为了您的幸福生活,建议您将未来伴侣的信用状况纳入考察范围。


  案例四:租店铺经营,合同解除了却无法拿回退款

  马某某与李某某于2022年8月17日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因案涉店铺无法经营,法院于2023年7月判决合同解除,李某某退还马某某押金、房租及转让费合计6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主动履行,马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穷尽调查举措,仅执行到位9000余元。经关联案件查询,李某某在2020年即有作为被执行人且被限高纳失的案件,其在2024年另有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作为被执行人,也未能执行到位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警示意义:从事租赁、买卖等合同行为,很多时候面对的是陌生人,存在一定的风险。签订合同前,您可以花几分钟查询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谨慎选择交易对象,降低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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