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法律宣讲
近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志阳受邀前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以《司法裁判文书的制作规范与技能提升》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法学院本、研同学积极参与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前,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顾美红为夏志阳颁发了南京师范大学校外导师聘任证书。夏志阳表示,这份聘书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希望能与法学院师生共同在法治的道路上寻找到更多方向与价值。
夏志阳首先介绍了“司法裁判文书”的概念和“民事裁判文书”中判决书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文书的定义,法官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裁定书(回应诉讼权利)、判决书和调解书(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司法裁判文书的改革历程很长,尤其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应提高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等。裁判权是审判权的核心,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裁判,彰显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载体,也是法官法律思维和司法智慧的结晶。
民事诉讼文书包括标题、正文与落款,标题部分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以及案号,正文部分等内容,夏志阳从首部、事实部分、理由部分、裁判依据部分、裁判主文部分、尾部等部分的写作要领为同学们细致讲解了判决书的制作规范。
最后,从自身法院工作期间裁判文书撰写经验和办案感悟出发,夏志阳围绕民事诉讼文书现行样式与民事裁判文书写作要点,详细阐述了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说理重点、撰写结构和归纳总结技巧,并结合具体案例及相应法律效果进行细致分析,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下落下帷幕,参讲学生纷纷表示从讲座中受益匪浅。此次法官走进法学院交流授课,是一场理论与实践的碰撞。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助推司法实务与司法理论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同育人,为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