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法律宣讲
1月13日凌晨,江宁开发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拘传四人,其中一案拘留被执行人,一案执行完毕,一案和解。
被执行人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韦某某、董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怠于履行,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后,被执行人依然拖延支付。因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江宁开发区法院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文书,要求被执行人清空房屋,配合法院的拍卖程序。然而,被执行人一直拒绝清空,且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江宁开发区法院将房屋换锁后,被执行人仍拒绝搬离,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阻碍。此次集中执行将被执行人韦某某带至法院,向其告知法律后果,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未积极履行,江宁开发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韦某某司法拘留15日。
针对被执行人的不诚信行为 加强执行力度
孔某与彭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审理阶段协商一致,彭某分期履行。但还款期限届满后彭某爽约仍不支付,孔某遂向江宁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立案执行后即向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责令彭某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彭某虽承诺立即履行,但一直未予兑现,同时执行人员调取关联案件,发现彭某已非首次成为被执行人,反执行经验相当“丰富”。针对彭某“拖字诀”的不诚信行为,执行人员决定对其加大执行措施。此次集中执行前往彭某住所搜查并将彭某拘传到院,责令其立即履行,并针对其不诚信行为拟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此时,彭某终于认识到严重性,开始筹措资金,并于当日履行完毕。法院也根据彭某的情节责令具结悔过并罚款3000元。
此次春节前集中执行活动,是针对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开展的节前集中执行活动。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配合执行的强力态势。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寒冷冬日感受到司法的温度!